猶太人在“流離於萬邦”的時候,不得不選擇從事經商這種在古代很低賤的職業,經商必然逐利,在沒有有效的管理制度的情況下,“唯利是圖”的玩弄資本將必然最終影響社會的穩定性,社會不穩定則特別容易引發內部動亂和外部戰爭。
萬能的天帝,難道不能預知將猶太人“逐於萬邦”這一舉措會造成的結果和影響嗎?
如果這僅是一個偶然事件,那麼可以解釋爲“巧合”,可是上帝給希伯來人安排的命運,已經暴露了上帝的意圖,如果上帝不是故意這樣做的,那就沒有必要寫在《舊約》中,所以,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,這樣安排是上帝的意志。
猶太人的命運,從一個開始千裏迢迢的西遷,到建國約旦河西岸,到流離於萬邦,到許諾其復國,都是上帝一手安排好的,上帝給猶太人安排的命運,從客觀上起到了保持西方世界宏觀上的戰爭狀態,猶太人可以比喻爲“上帝之扇”。
上帝將猶太人的命運兌現之前,就派人記錄下來,並使之一一應驗,從客觀上來講,猶太人充當了“上帝的楷模”,樹立這樣的楷模,就是爲了在必要的時候,使雅利安人套上宗教的枷鎖。
猶太人被稱爲“上帝的選民”,與其說是被特殊關照的選民,不如說是挑選出來替上帝做事的,即“上帝的走卒”。
綜上,作爲“上帝之扇”、“上帝的楷模”、“上帝的走卒”,這是猶太人在天帝的戰略佈局中的定位和作用,也是猶太人必須承擔的義務和職責,這與古羅馬人和泛阿拉伯人在天帝在戰略佈局的作用是相輔相成的。
猶太人做的哪些事是遵從了上帝的指示,我的知識面有限,不能一一列出,但是從一件事情上可以“窺一斑而知全豹”,那就是耶穌事件。
因爲這件事有我的參與,所以我再清楚不過。
地球人都知道,耶穌的母親是“聖母”瑪麗亞,而事實上,瑪麗亞就是女媧娘娘,只不過瑪麗亞和女媧娘娘,用的不是同一個身體而已,但是,瑪麗亞的靈魂,仍然是女媧娘孃的靈魂。
因爲這件事太重大了,所以天帝決定派人親自參與,選出的參與者就是女媧娘娘。
據記載,瑪麗亞“懷了一個不知道是誰的孩子”,這個孩子就是我的靈魂投胎轉世,我的父親和母親仍然是我原來的父親和母親,女媧娘娘只不過是負責“代孕”而已。
根據記載,瑪麗亞的未婚夫約瑟,在發現瑪麗亞懷了不是自己的孩子的時候,沒有火冒三丈,沒有暴打未婚妻,沒有強制流產,是個“有涵養的君子”。
約瑟把“喜當爹”這件事情強行忍了下來,然後天使告訴他了“真相”,約瑟才知道耶穌原來是“上帝的孩子”。
瑪麗亞在和約瑟訂婚之後“出軌”,不動聲色地懷上了孩子,做這兩件事,對於普通的地球女人來說都不難。
但是,被約瑟發現了之後,瑪麗亞還能成功地安撫約瑟的情緒,把他變成一個“有涵養的君子”,你覺得,這種事除了神,還有人能做到嗎?
在那個年代,女子出現這種情況可以直接被除以極刑,那麼羣衆的情緒又是如何被安撫的?這種事除了神,還有人能做到嗎?
女媧娘娘是天帝中情商最高的,所以大家認爲她能夠完成這個任務,所以纔派她去,事情便是這個樣子了。
名叫“耶穌”孩子還沒出世就被宣傳爲“救世主”,從小就被教育成了一個精神領袖,後來,孩子長大了,開始在約旦河西岸那片人來人往的繁華地區招納信徒,傳播教義,並且預言了他將要發生的事情,預言他將被追殺,預言有人最終會出賣他,預言他被抓住瞭然後被處死,預言他將死而復生。
事情正如他所料的那樣都發生了,人們再也沒有理由不相信他所說的一切,於是耶穌所傳播的教義被越來越多的人信服,最終這教義變成了影響整個歐洲的基督教。
於是,一連串的問題就來了,首先是幾個概念性的問題。
1.什麼是“救世主”?
“救世主”是在《舊約》中就有記載的一個名詞,其職責是替人類贖罪。
上帝說,人類有原罪,如果無法贖罪,就會面臨“最後的審判”。上帝說,遲早會有一個“救世主”來替人類贖罪,拯救世人。這就是寫在《舊約》中的上帝的預言,或者說是上帝的安排。
2.“救世主”是人是神?
救世主“耶穌基督”就是我,你說我是神還是人?
3.“救世主”的職責是誰定義的?
很顯然,是天帝。
那麼,又一串的問題來了。
1.天帝爲什麼告訴人們會有什麼“救世主”?
天帝設立宗教,就是爲了讓人類信仰自己,才能更好的對人類進行管理,或者說體現自己的意志。這不僅需要有能讓人類信得過的一套說辭,更得有軟硬兼施的手段。天帝曾經將醜話說在了前頭,這“醜話”就是“最後的審判”。
也就是說,天帝在某些情況下——例如人類最終威脅到了天帝的安全,或者人類發現了不可修復的缺陷,或者其它情況,那麼天帝將會把人類毀滅。這是“硬”手段,即威懾。
上帝想毀滅就毀滅唄,爲啥還要寫在《舊約》中告訴人類?其實天帝也不希望這樣做,他們當然希望人類好好地生存着,但前提是,人類必須很聽話。
既然天帝告訴了人類會有“最終的審判”,那麼,總得給出一個合理的理由吧?難道天帝不講理,無緣無故想殺就殺?所以,天帝在講“最後的審判”之前,就已經給出了理由,那就是人類有“原罪”。既然有罪,那接受“最後的審判”就變得合情合理。
“原罪”是什麼?是偷喫智慧果嗎?如果是這樣,那爲何當初不直接處決了亞當夏娃和那條蛇,而要在未來未知的某一天實施懲罰呢?
是人性中的“惡”嗎?如果是這樣,那麼“惡”只是想法,而不是行爲;當想法變成行爲的時候再定罪懲罰,才合情合理啊?
總之,“原罪”可以被解讀爲各種各樣的解釋,仁者見仁,智者見智,而究其本質,“原罪”只不過是天帝的一個說辭而已。
而“有原罪的人”,也不是全人類,只不過是受基督教約束的那一小撮,只不過是嗜血嗜殺的雅利安人而已。
既然有原罪,那麼爲了避免接受懲罰,就得主動贖罪,正如“原罪”沒有明確的解釋一樣,上帝也沒有給出能完全贖罪的方法,而只給出了消減罪孽的方法,例如禱告、禮拜、自罰等。
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這些“方法”只是日常洗腦的手段而已,這樣可以強化對某一問題的認識,強化信徒對上帝的忠誠。
從客觀角度來看,這樣做也可以起到淨化心靈、使人向善的作用,這是宗教教義“真善美”的成分,也是上帝希望看到的。
原罪永不消除,天天贖罪,多麻煩、多煩人啊!如果宗教僅有威懾,而沒有好處、沒有希望,這就變成了赤果果的恐嚇,人們是不會心悅誠服地信宗教的。
只有使人心存敬畏,同時充滿希望,這樣才能教化世人,堅定信仰,萬能的上帝自然深諳此道,所以在《舊約》中告訴人類:不要怕,遲早有一天,上帝會派救世主去替人類贖罪的!人類是有盼頭的!
於是,人們當然就會感謝上帝的大恩大德,感念上帝的仁慈。這是“軟”手段。
一手握大棒,一手拿甜棗,恩威並施之下才能使人心悅誠服。
2.救世主是誰?救世主什麼時候來?
這在《舊約》中沒說。也就是說,上帝保留了最終解釋權:我說誰是救世主,誰就是救世主;我讓他什麼時候出現,他就會在什麼時候出現。
救世主可以是高等生命的圈裏人,也可以是人類中的指定代理人。能成爲救世主的人選,一定具有信仰過關、能力過硬、形象良好、辦事牢靠的基本特質,能夠在合適的時機完成必要的使命。
但是,上帝不會輕易地選派救世主,人類的瑣碎事情應該由人類自己來掌握,只有在一些關乎人類生存,或者關係到天帝戰略佈局的大問題上,天帝纔會選派救世主代表高等生命來干預事情的進程。
於是,我在公元元年,搖身一變成了救世主。(未完待續)